【POI】先生 (RF,《小姐》《指匠情挑》AU)中



按计划霍布斯要先走,半夜打着落了东西的旗号回来,他们就趁着管家引他去小楼的时间上车躲起来。

匆匆把箱子在后备箱放好,打开车门,芬奇卸了帽子,正试着在坐席上躺下。里瑟没有浪费时间,等他调整好了,就把大衣往他身上一盖,自己躺在了座位下面。很快便听到霍布斯尴尬的致谢声,然后开了前车门,发动了汽车。

车子开了十分钟才到庄园门口,这个时间守卫警戒性最差,霍布斯开过去刻意慢下来让他们检查,他们只瞟了一眼便挥手让他离开了。

这之后的颠簸劳碌自不必提,约一个月后,他们到了英国,在曼彻斯特住了脚。霍布斯开始联系律师,然后是教堂。婚礼一定越惹眼越好,为了这个他在索尔福德租下了一套乡间别墅,好在人们眼里提前树立一个家庭的形象。戒指已经打好了,紫色的绒面盒子摆在梳妆台前,怎么看怎么扎眼。

婚礼预订在周四举办。他们不时在四周走走,和邻里联络。霍布斯的骗//术已经让好几个乡绅把他看做了意大利贵族,就是曼城的商会也叫他忽悠着加入了进去。芬奇在近半个月的航行里精神不佳,到了曼城也没有休养过来,霍布斯便只从他那讨几个吻,说是不妨碍他休息,减少了亲昵。里瑟说不清这件事上,是谁更松了口气。

周三早上,霍布斯带着人去布置教堂,一切细节还要再过一遍。芬奇半梦半醒的时候被他的告别吵醒,之后再也睡不着了。里瑟进来问他要不要上城里转转,他就换了衣服带着他出去了。

他们把车停在了车站附近,里瑟带着他从市中心坐火车去了牛津路,车上没有待多长时间,倒是下车之后,在车站逗留了很久。芬奇喜欢这些喷着蒸汽的铁家伙,试图让这心情不要表现得太明显,成效却不显著。他知道这些东西的原理,讲起它们的发展史滔滔不绝,但是真的看到它们、听到它们、感受到它们经过时地面的震动——他依然走不动。

他看着火车,里瑟看着他,蒸汽一次次模糊了眼前的世界,先生站在里面,像个凡尘之外的存在。

之后他们在市中心走了走,里瑟留意到劳伦斯出了新书,便买下来送给了芬奇。

“有些人离了家就越分不清谁才是主人了。”芬奇半真半假地抱怨道,把那本牛皮纸包着的书接了过去。

“不过是本书,芬奇,你给我的比这多多了。”

先生抬了眼看他,他才意识到自己又说错了。“——先生。”

芬奇怔了怔,哼了一声道:“就这么叫着吧。”

他们去了附近的餐馆,面对面坐着用餐。往日都是里瑟先吃了,或等他吃完了才去,但真的坐在一起,也没觉得奇怪。芬奇吃了一半便拆开了那本书,翻开放在手边看着。他在家里也是这样,管家出现了就把书推到地上,好像它一直就在那、从来没上过餐桌一样。读了一会儿他抿起唇笑了,里瑟望向他,他读道:“‘他或许有三十岁了,或许更大些。他丰采照人,男子气十足,恰像一只脾气温和、微笑着的幼狼一样。但这副外表无法令她变得盲目,她还是冷静地看出他静态中存在着危险,他那扑食的习性是无法改变的。’你今年多大了,约翰?”

里瑟怔了一下,笑了起来:“三十二岁。”

“你的图腾也是狼。”他浅笑着说,“那种扑食的习性……你不会后悔买这本书吧?”

他盯着里瑟,淡色的眼珠在阳光下几近透明。那目光好像要把里瑟看穿,但又没有那么锐利。里瑟摇了摇头,他合上了书,道:“你也吃好了么?我们走吧。”

芬奇叫他把霍布斯送的表当了去,他犹豫了一下,芬奇道:“你猜他发现这个消失要几天?”

里瑟心里一慌,芬奇又道:“一看就是别人帮忙挑的,他连样子都记不住。我才不留这东西。”

里瑟松了口气,心里却空落落的。

他把当来的钱给了芬奇,好在霍布斯没在这件礼物上掺假,那叠纸币也算不上寒酸。芬奇拿了,好像起了兴致,道:“你知不知道哪可以赌?”



出去走了好几步,芬奇忽然道,该稍微多赢一点的,这样就能把表赎回来了。虽然是别人挑的,但依然是霍布斯送的,不该这么丢了。里瑟迟疑了一下,说要是你要的话,一会儿我再从家里过来赎出来。芬奇看了看他,好像在想这个事。最后说,算了吧,明天就成礼了。

他们走回了市中心,上了车打着火,里瑟没有开动汽车,只扶着方向盘,一言不发。

“不回家么?”坐在后排的芬奇问。

里瑟沉默了一会儿。“我们走吧,先生,离开这里。”

芬奇没说话。

“你不爱霍布斯。我们也不需要那些钱。只要你说,我们去哪都可以。”

他回过头,芬奇静静地看着他,眼里有种他看不懂的东西。静了一会儿,芬奇道:“回家。”


回到索尔福德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,各家窗口落下光来,照亮一小片地面。里瑟把车停在前院,屋里亮着灯,能看到女仆在厨房忙碌。他下了车,走到后面开了门。芬奇走了下来,径直往屋里去。他犹豫了一下,拉住了他。

“约翰?”芬奇讶异地回头。

“他在骗你,芬奇。”他豁出去了,急急地说,“他在乎的只有你的财产。只要钱到手了,他就会把你扔到精神病院去。”

芬奇瞪着他,全然意外的神情。

“我们可以走。就现在。”

先生露出了一个苦笑,目光飘到他身后。

他后脑一痛,堕入了黑暗。


数十天的航行。汽车。步行。

面罩终于被摘掉的时候,里瑟发现自己身处狱室之中。押送的人拿了面罩便出门落锁,对他的疑问一概不答。

他回来了。回到了莱纳斯家的庄园。一定是老爷把他们抓回来的。芬奇呢?霍布斯呢?老爷或许会杀了后者,而前者会面临的,他不忍细思。他捶打狱室的门,高声长呼,但始终无人理会。

整整三天,没有一个人接近。没有食水,更不用说防寒的铺盖。当里瑟以为自己最终会饿死在这里的时候,门外忽然传来了脚步声。牢门开了,守卫站在门口,芬奇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。他看起来没遭什么罪,衣着妥帖,脸颊干净,鬓角修得整整齐齐。进门后他意识到没有桌子,便在一片相对干净的位置放下了托盘。上面盖着碗保温,透出奶油土豆汤的香气来。

“芬奇。”里瑟唤他。

芬奇看了他一眼,道:“先吃饭吧。”

里瑟走过去,“你没事。”

“嗯。”

他渐渐明白了什么。“霍布斯呢?”

“在西边的小楼里。”

里瑟来回走了两步,在他对面盘坐下来。

“你知道。”他用干涸的声音道。

芬奇点了点头。里瑟低笑了一声,捂住了脸。

他早该知道的。先生这么聪明,这围墙怎么能困得住他。

“我的身份一向是保密的,但不知为什么霍布斯知道了这件事,我们就必须查清信息的来源。”芬奇道,“他太猾,我们不想打草惊蛇,就按着他的计划来,然后派人跟着他,最后在英国找到了他的上家。”

里瑟苦笑着摇了摇头。“为什么?你就这么愿意待在这里吗?”

芬奇的面容暗了暗,然后用平稳的语气道:“管理一个大家族总是一件难事,有的家族ß控制政府,有的扶持黑帮,但发展到一定程度,兼顾就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每家都得自己寻找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,在我们家——就是黑烟。

“我们供奉了黑烟近七十年。长子不会成为家主,而是它的祭品。他会用血喂养它,和它交流来保证它的忠诚,从它那里得到信息或者驱使它,使家族的利益得以保证。他不能存在于世,因为人们不能知道黑烟的存在、更不能知道我们驱使着它的事。所以次子成了长子,我弟弟本杰明成了家主,而我,依靠黑烟,成为他的耳目和权杖。

“所以我不会走,约翰。我们家族就是这样维持的。黑烟被我养了三十六年,已经不可能轻易地认同新的主人了。它能看到一切,做到人类所不能完成的事,但它并不稳定。你不知道暴走的黑烟是什么样的,有没有发现花园的地砖比后山的新?那是因为之前黑烟卷走了整片花圃。”

芬奇说完了,屋里静了下来。男人吸了口气,道:“再不喝汤就凉了。”

“你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们?”里瑟干硬地问。

“霍布斯可以选择留下或者死,你也一样。”芬奇直视着他,“但你还记得提醒我,所以你可以走,但是永远不许回来。如果你说漏了,你和听到的人就都会死。”

里瑟闭上了眼。

“再二十年,三十年——一辈子可以很长。不管你错过了什么,总也来得及重新开始。”芬奇道,慢慢站起了身,“你可以再想想,晚上我过来时,你最好想明白了。”

牢门关上了。里瑟颤抖着睁开眼,托盘还在原地,四周弥漫着浓汤的香味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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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本书是D·H·劳伦斯的《恋爱中的女人》XDDD 首次出版于1920年。 

当时本来想狄更斯的书,但那个时代狄更斯好像没有“新书”,旧书理论上来说宅总都有,所以选了劳伦斯。另外那段描写好像李四有没有!简直是谜一般的缘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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